日期 |
物業 |
2011年3月 |
為銅鑼環中央樓數位小業主作為專家証人,現正排期上庭聆訊。 |
2011年3月 |
為土瓜灣道數位小業主作為專家証人,現正排期上庭聆訊。 |
2011年2月 |
為旺角勝利道數位小業主作為專家証人,現正排期上庭聆訊。 |
2011年2月 |
為香港仔田灣數位小業主作為專家証人,現正排期上庭聆訊。 |
2011年3月 |
為大角咀海安樓小業主向收購商爭取更高的物業收購價,在未開庭聆訊前,收購商還價已經超過現殼價的5倍多。 |
2010年12月 |
為香港仔石排灣某一舊樓代表小業主作為專家証人,現正排期上庭聆訊。 |
2010年11月 |
為紅磡某一舊樓小業主提供向收購商爭取更高的物業收購價不少於現殼價2倍的建議。 |
2010年10月 |
為佐敦某一舊樓小業主提供向收購商爭取更高的物業收購價不少於現殼價2倍的建議。 |
2009年9月 |
為卑路乍街46號建裕大厦第一答辯人提供大量建設性的建議,但該小業主在沒有聘請吾等協助下自行出庭,最終敗了官司。 |
2009年8月 - 2009年10月 |
新世界收購北角繼園台個案,吾等為小業主在案中獲取物業單位現殼價3倍多的收購價。 |
2008年7日 |
恒基收購灣仔金國大厦和國民大厦個案,為小業主提供大量建設性的建議,但小業主在沒有聘請吾等協助下自行出庭,最終敗了官司。 |
2005年 |
為九龍塘龍翔苑公務員宿舍提供大量建設性的集體出售和強拍的法律程序的意見 |
2000年1月 |
為現時金鐘太古廣場第三期之地盤上蓋舊樓中的前五個商舖小業主完成全香港首宗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第545章)條例而作判決的土地審裁個案。小業主在案中獲取得庭中和解並獲得超過現殼價2倍多的收購價。 |
日期 |
項目 |
職責 |
2011年2月-現在 |
正處理一宗市建局在深水埗海壇街重建發展的項目,為一地舖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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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現在 |
正處理一宗市建局在旺角洗衣街 /西洋菜街重建發展的項目,為一地舖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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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2011年 |
正處理一宗市建局在中環嘉咸街重建發展的項目,為數位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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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2011年 |
正處理一宗市建局在中環士丹頓街重建發展的項目,為數位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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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2011年 |
正處理一宗市建局在馬頭圍道重建發展的項目,為數位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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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11年1月 |
完成一宗市建局在深水埗海壇街重建發展的項目中的一戶地舖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取得比現殼價高出2倍收地補償和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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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現在 |
完成一宗市建局在深水埗荔枝角道/醫局街重建發展的項目中的最大零售商戶和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和生意損失補償額。補償金額以億計算。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市建局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已安排法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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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007年2月 |
分別成功完成兩宗房協在青山道/興華街重建發展的項目中的兩伙住戶爭取得更高的物業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房協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取得比現殼價超出不少於2倍多的收地補償和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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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現在 |
正處理一宗房協在元洲街重建發展的項目中的最大商戶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和生意損失補償額。補償額為數約半億。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房協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已安排法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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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現在 |
正處理一宗房協在筲箕灣南和里重建發展的項目中的最大的酒樓商戶和投資業主單位爭取更高的物業補償額和生意損失補償額。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房協和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物業補償部份已安排法院聆訊,物業補償額涉及港幣柒仟萬
- 關於生意損失補償部分,政府只願意賠償二百六十萬,而吾等根據法律基礎所要求的合理補償額為肆仟柒佰萬,經過終審庭的裁定,上訴完全經得直。本案生意損失補償部分已成為成功案例至2047年,是前所未有的產業測量師業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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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完成離島(泙洲)最大金額收地項目,牽涉金額為兩仟萬。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取得比現殼價超出不少於2倍多的收地補償和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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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至1998 |
完成全香港兩宗最大界政府徵收農地的收地補償個案,作為興建三號幹線和西鐵之目的。牽涉金額分別為捌億兩仟萬及叁仟萬 |
- 補償額評估和談判
- 與地政署磋商更高的補償額
- 取得比現殼價超出不少於2倍多的收地補償和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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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 1994年 |
替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完成全香港最大宗作為電塔和高壓電鑬用途去徵收新界農地和市區土地的大型項目和解决收地補償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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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 1991年 |
全香港第一批產業測量師成功完成全香港首宗市區(李節街)重建先導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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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物業代理失實陳述或不誠實的申索民事賠償個案
8. 物業稅務評估
9. 替物業滲水引致屋內私產損毁之業主成功完成民事賠償訴訟之個案
10. 中國內陸之商業投資項目